記者鄒慈芸/綜合報導
寧夏銀川一名大一學生,4日發文抱怨,自己在4月27日想請假返鄉過五一,被老師拒絕,最後仍然外出離校,不過回學校後卻收到警告處分通知,讓他相當不滿。
男大生發文抱怨,學校的請假規定不合理。(圖/翻攝微博@沸點視頻)
這名大學生提到,自己為了過五一連假,已經提前把住宿和車票都訂好了,因為28日當天只有一堂課,便打算直接請假,買了28日凌晨的車票,所以需要在27日晚上就離開。
不過24日時,學校突然發出公告,稱五一的前一週和後一週,非緊急事項不得請假,但自己不想就這樣浪費1000多塊人民幣的車票和住宿費,因此便在沒有跑完請假流程的狀況下離校,沒想到返校後,卻被以「夜不歸宿」為由,收到學校的警告處分通知。
學生強行離校後,收到學校的警告處分。(圖/翻攝微博@沸點視頻)
學生表示,平常晚上不在學校住宿,只需要跑流程請假就可以,學校這麼臨時才宣布不准假,那車錢、住宿費的損失該由誰賠償?
對此該大學老師做出回應,表示給處分是合情合理的,避免造成教學秩序混亂,學校的規定是節前的一週和節後的一週盡可能避免老師和學生請假,該生沒有跟輔導員申請請假手續,直接離校,被處分屬學校的正常管理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