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環保局廢棄物管理科黃姓約聘職員,因業務需求與民雄鄉一家廢棄食用油清除回收業者長期接觸,疑似認為呂姓業者獲利頗豐,自行購入一輛中古貨車後,強行交予業者用,並要求負責人每月付他1萬元用來繳車貸,以變相插股名義索取規費長達3年多,檢方漏夜複訊後,認為黃姓職員和呂姓業者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及勾串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
嘉義地檢署檢察官吳咨泓10日指揮嘉義縣調查站至環保局廢管科等4處搜索,扣得電腦等相關犯罪事證,調查指向黃姓僱員自2015年5月起,利用職務上的機會,違背職務洩密給廢食用油回收業者呂姓負責人,並每月收受呂姓負責人交付的1萬元。
檢方表示,黃姓僱員疑似看業者賺很大,自行花10多萬元購入一輛中古貨車,繳交頭期款後,就強交給呂姓業者,並要求負責人每月要給他1萬元繳車貸,呂姓負責人認為黃就是業務承辦人員,遂予以遵從。另黃姓僱員為擴大業者的事業版圖,竟違背職務,自2016年9月起,將其職務上所掌管廢棄食用油清除回收業者定期向中央主管機關申報的客戶資料洩漏予呂姓負責人,檢方認為,黃姓僱員已涉及貪污治罪條例及刑法第132條第1項罪嫌,另呂姓業者也涉貪污治罪條例。
得知同仁每月涉收業者1萬元,廢管科長謝政哲表示非常驚訝,指黃姓僱員平日生活節儉,未曾聽聞他經濟有出問題,且平日工作皆依法行政,面對業者請託通融都強調依法令執行,如今卻疑似觸法,「難以想像」。
中時 呂妍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