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塗豐駿/台北報導
日前捷運板南線發生2起旅客攜帶違禁物進入捷運系統內案件,其中一件一名男子手上拿著玩具槍在站內月台行走,捷運警察隊接獲通報後均迅速抵達,調閱相關影像資料,鎖定違序人身分,並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函移轄管分局裁處。
一名男子手持玩具槍在月台上行走。(圖/翻攝畫面)
捷運警察隊 1月15日接獲民眾報案,表示看見一名男子在市政府站列車上疑似攜帶玩具槍,引起乘客驚慌並立即按下對講機通知捷運站務人員,捷運公司隨即通報捷警,警方趕到永春站已不見男子蹤影。
另名穿著疑似警察制服佩帶警械的男子進出捷運站。(圖/翻攝畫面)
另警方也於1月2日接獲民眾報案,稱國父紀念館站有一名男子頭戴警帽、腰上還掛有鋼質警棍及玩具槍搭乘捷運,疑似「假警察」,警方趕到場後該名「假警察」已於國父紀念館下車出站,這2起案件警方均立即調閱監視器影像積極追查掌握嫌疑人身分,並依法裁處。
捷警隊統計,去年1月至12月違反社維法案件計有9件,捷運警察隊呼籲,依台北捷運系統旅客須知規定,未經許可不得攜帶下列危險品或易燃物進入捷運範圍,違反者可依大眾捷運法裁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警方呼籲,若因特殊需求需要攜帶各種刀具、剪刀、尖銳物品或各式玩具槍等搭乘捷運,應事先告知站務人員徵得同意,並將其妥適包裝,以避免不必要的驚擾。民眾捷運內遇到有乘客攜帶危險物品,可立即就近告知站務人員,或撥打110報案電話,切勿與對方產生衝突,以免危及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