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劭/綜合報導
屏東有一位阿伯開小貨車被臨檢,因為拒絕酒測被開罰12萬元,由於阿伯遲遲未繳,案件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執行,分署發現阿伯有一棟34坪的透天厝,還坐擁千坪農地,於是迅速辦理查封。知道房產恐被拍賣,阿伯得知後迅速把錢繳清,不過他仍堅稱「自己沒喝酒」。
義務人繳清12萬元罰單。(示意圖/屏東行政公署)
屏東里港有位阿伯110年9月開小貨車被警察攔檢,由於阿伯拒絕酒測,監理站對他開罰 12 萬元,但阿伯遲遲未繳納罰單,案件於去(111)年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執行。
分署受理後,發現阿伯除 了一棟位在里港市區占地 34 坪的透天厝以外,還坐擁千坪農地。由於阿伯已向銀行借款而有設定抵押權,為保全國家債權,執行人員迅速發函地政事務所辦理查封登記。
阿伯收到分署查封公文後,向書記官表示當天沒有喝酒,也表示自己身為臨時工收入微薄,且每個月還要繳納銀行貸款, 希望辦理分期2年,分署同意其申請,阿伯亦當場先繳納 5000 元。
阿伯回家後仍打電話向書記官訴苦,堅稱當天真的沒喝酒,對自己被罰12萬明顯感到不甘心。
書記官建議阿伯,可以向原開立罰單的移送機關提出行政救濟,但是救濟或訴訟期間分署依法不停止執行,阿伯仍要繼續按期繳納罰單,否則分署可能會拍賣其不動產。
幾天後阿伯繳清所有分期款項,分署迅速塗銷不動產查封登記,但阿伯堅稱自己沒喝酒,將提行政救濟。
書記官建議阿伯提行政救濟。(示意圖/屏東行政公署)
屏東分署表示,所有的案件都是按照原裁罰機關處罰的金額來執行,建議民眾對於為何被裁罰或處罰金額有意見時,最好一收到罰單就趕緊照處分書上所說明的方式去提行政救濟,以保障自身權益。
而屏東分署強力執行酒駕案件一年來,共 370 位義務人繳清或繳納部分款項,已為國庫收回 1226 萬元酒駕罰款。
春節將至,許多民眾常在宴席喝酒,屏東分署提醒酒後切勿開車,避免傷人傷己,對於酒駕案件分署必定徹底執行,以守護用路人的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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