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貪汙被抓包!台北市士林區天玉里的里長潘錦雄,被爆出涉嫌收賄、跟浮報里民建設經費,合計貪汙39萬餘元,貪汙時間從2016年至2021年長達5年之久,士林地檢署今天(2日)依貪污罪將他起訴,其餘跟他有「配合」的公司負責人中,有8人分別被依賄賂罪及違反商業會計法緩起訴!
天玉里里長潘錦雄涉貪。(圖/翻攝潘錦雄臉書)
據起訴書中記載,潘錦雄從2014年開始擔任天玉里里長,在2016年開始,陸續要求潤達綜合園藝、偉多利食品、林阿三企業、春發禮儀社、金洋禮品、均昶實業、偉家工程、「榮耀造景」對外承包商等8家公司負責人,配合開立與實際施作數量、金額不符之報價單、統一發票或收據,接著透過不知情里幹事送交士林區公所、回饋經費管委會、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核銷,作為請領及核銷上述全額補助經費之單據,使承辦人員誤認單據為真實。
潘錦雄也A走士林區公所發放的里民建設經費,此經費每年年初會撥款30萬元給區內各個里,回饋經費管委會待天玉里辦公處檢具核銷經費之支出憑證後,開立銀行支票撥款,潘錦雄再將支票存入天玉里公款帳戶兌現,藉此其申請核撥或核銷之經費與實際支付予廠商款項之差額挪作私用,從中賺取「差價」。
檢方調查,潘錦雄更暗示有往來的廠商行賄他,2017年潘錦雄委請六駿行企業,承包天玉里乾粉滅火器之性能檢測工作,約定每支單價250元,數量360支,總價9萬元。六駿行的李姓老闆後來遲未收到工程款,打給潘錦雄詢問請款進度,潘告知已經可以領款,卻暗示李姓老闆應該要「有所表示」,李姓老闆為了3年後能夠再度獲得承包權,交付了1萬5千元賄款,誰知潘錦雄「意猶未盡」,又在2020年暗示李姓老闆,以「少收取應收工程款」的方式,再度索賄1萬5千元的賄款得逞,從2016年到2021年,總共貪污了39萬8372元。
全案後來進入司法程序,士檢依貪污、商業會計法、偽造文書等罪嫌,將潘錦雄起訴,起訴書載明「犯意各別,行為互殊,為數罪,請求法院予以分論併罰,且宣告沒收獲追徵期犯罪所得共39萬8372元」,而跟他「配合」開立金額有誤報價單的廠商合計9家,其中有8家的公司老闆,分別被依商業會計法及賄賂罪緩起訴1年,其中7人分別向公庫支付3萬至6萬元,至於「春發禮儀社」老闆因已過世,檢方處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