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行政院長卓榮泰竟決定「不副署」,不執行,前立委蔡正元今(17)日表示,「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這種行爲已經不是信不信任的問題,這是公然犯罪。

蔡正元指出,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二款規定: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行政院得移請立法院覆議,如立法院覆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這條憲法寫的這麼清楚,但卓榮泰說他有副署權,所以他有權拒絕接受立法院的決議,「卓榮泰這種違憲亂政的行爲是瀆職罪、是內亂罪」。
「這已經不是單純的憲法問題了,」蔡正元痛批,卓榮泰像個小流氓ㄧ樣,對著立法院叫囂,立法院不服氣的話,用不信任案出來再打一架,這是公然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