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林出版社國中《健康與體育二下》教科書文中,出現「雙方自願、不傷害他人的情況下滿足自己的性與愛」,引來學校老師與家長不滿,有老師就指出,刑法規定16歲以上性行為才合法,而國中教材出現這樣的內容,明顯違法,會讓學生失去是非觀念。
據《中國時報》報導,高雄市杉林國中健康與體育老師余政霖認為,如今網路發達,學生很容易從網路上獲取性愛文章及圖片,健康課程就是引導學生正確觀念去看待,國中教材出現「雙方自願、不傷害他人的情況下滿足自己的性與愛」,會讓學生失去是非觀念。
台中市東勢區1名國中教師也指出,翰林版內容或許是要教導年僅13至15歲國中生「何謂性侵害?」但可能會誤導學生只要「自願、不傷害他人,就可發生性行為」,恐因此降低首次性經驗的年齡,助長未成年懷孕,成為負面教材。
萬里國中家長會長林宜昌表示,以前的健康教育課程以男、女身體構造、特徵為主,現在完全走偏,根本是灌輸錯誤觀念,國中生正處青春期,事事好奇,恐會令孩子誤為學校教的事情就能做,產生偏差想法或行為。
中時電子報 周鎮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