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離婚遭暴力夫綑綁「關廁所」!受虐時兒子竟滑手機置身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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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奕劭/綜合報導

陳姓女子與分居的葉姓丈夫有意離婚,她原以為返回丈夫家就能簽妥離婚協議書,沒想到竟變成一場噩夢!陳女不僅遭到痛毆,還被關到房間廁所,用棉繩和垃圾袋綑綁,她掙脫繩索逃出後,向里長求救,並報警將葉男逮捕,讓她寒心的是,她被綑綁、毆打時兒子卻事不關己,在房間內滑手機。高雄地院法官審理認為,葉男犯罪事證明確,依傷害、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等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

陳姓女子有意離婚,竟遭葉姓男子家暴、關廁所。(示意圖/取自Pixabay)

根據判決書指出,陳女與葉男婚後不合,決定分居。陳女於去年4月22日中午12時來到葉男家中準備拿離婚協議書,葉男質問為何要離婚?並對陳女實施一連串的暴力行為,導致陳女上唇瘀腫、下唇撕裂傷、雙上臂紅腫。

直到晚間8時許,葉男得知母親住院,陳女表示不願陪同前往。葉男擔心陳女會離開,竟用棉繩和垃圾袋捲成細繩,綑綁陳女雙手、雙腳,並將陳女抱到臥室廁所關起來,帶走她的手機、鑰匙、錢包;而她兒子當時在房間滑手機,沒發現母親正被關進廁所。葉男離開後,陳女花了快1個小時才自行掙脫,她逃出後向附近里長求助並報警處理。

法院審理時,兒子作證指出,當天他回家時見到兩人在客廳講話,他就進房間玩手機。後來母親離開後,父親叫他去整理廁所,他有看到繩子及分段的垃圾袋;里長表示,當天有看到陳女手上有被綑綁的痕跡,她求救時,人一直發抖。

葉男到案後表示,他沒有打她,陳女也能隨時進出,是她自導自演說謊。

法官認為,陳女應是剛才從險境逃脫,而非自導自演。因此認定葉男犯罪事證明確,依傷害、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等罪判他有期徒刑8個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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