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官有紘/綜合報導
林姓東海大學女大生於22日晚間遭巨業客運公車施姓駕駛撞死,司機遭懷疑二度輾斃女學生。如今司機再撞死人,台中市府強調,這次一定會吊銷駕照,後續賠償金額因涉及過失致死,將待檢方起訴後進一步求償。
回顧整起案,事發在22日晚間,地點位於台中中區宮原眼科前路口,當時巨業客運65歲施姓司機駕駛305號公車,行經此路段時未落實轉彎停等,撞上走在斑馬線上的林姓、王姓女大生,導致林女當場被捲入車底輾斃。
台中市府交通局指出,過去肇事責任比例司機僅占3成,是肇事次因,因此沒有吊銷駕照,事後司機認罪協商,賠償25萬,獲判8月、緩刑2年。對此,台中市交通局表示,若司機駕照沒有吊銷,就有合法開車權益,客運業者聘僱駕駛員,也是由業者自行管理,但這次施姓司機一定會被吊銷駕照,後續賠償金額因涉及過失致死,將待檢方起訴後進一步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