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黃姓男子去年騎機車行經湖口鄉八德路,遭巡邏員警目擊穿越停止線並闖紅燈左轉,當場吃下1800元罰單,黃男質疑警開單全憑目視,自行查Google地圖,證實該路口根本沒停止線,地院法官認為員警職務報告與告發事實不符,判罰單撤銷。
汽機車爭道 車禍熱點
湖口鄉八德路與鐵騎路口車流量密集,更因是轉往國道1號的樞紐,常出現汽機車爭道的危險場景,並不時有車輛闖紅燈搶快,導致車禍頻傳,長期被警方列為加強巡邏的重點路段之一。
轄區蘇姓警員去年6月上午執行巡邏勤務時,在八德路北上慢車道停等紅綠燈時,突然見到對向南下車道的黃男騎機車闖越停止線,並左轉騎往鐵騎路,蘇立即將黃男攔下,開單舉發其闖紅燈行為。
黃男則主張當時他是依號誌行駛,往鐵騎路方向是綠燈,警員既然有配戴密錄器,應可提出相關證據,但卻全憑目視,無科學根據,他向監理單位申訴無效,請法官將罰單撤銷。
黃男為證實當時並未違規,上網調出現場衛星地圖照片,聲明其行經路線。法官據此資料與警員開單的職務報告交叉比對,發現黃男被舉發的路口並無停止線,衛星地圖照片可作為憑證,與警員聲稱「超越停止線」不符。
肉眼目測 視線有死角
此外,法官認為警員當時站在黃男對向位置,看不到黃行駛方向的燈號,研判應該是以推測方式認為黃有闖紅燈,因此不能排除有誤認的可能性,判黃勝訴,罰單准予撤銷。
徐養齡/竹市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