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現有2.3萬多名照顧服務員,但仍有8000多人的缺口,為增加誘因,吸引新血投入長照產業,衛福部今宣布,全職的居家照顧服務員(居服員)月薪至少3.2萬元,採時薪制者、時薪至少200元,前往案家時的交通時間也納入工時,需支付超過140元的時薪,預計今年8月將可全面實施。
衛福部今年1月正式推行長照給付和支付制度,也讓外界關心照服員的勞動條件,為保障照服員的合理待遇,衛福部昨日發函各地方政府,明定居服員的月薪、時薪、交通時間需支薪等「樓地板」,由地方政府去輔導轄內機構;由於此舉將涉及合約的更動,衛福部指出,將給予各機構3~6個月的緩衝期,若輔導的順利,今年8月將可全面實施,違反規定者,政府未來將不再和其續約。
衛福部長照司籌備辦公室專委周道君說,經蒐集民間實務給薪情形,明定採月薪制的居服員,每月最低薪資為3.2萬元,採時薪制者,時薪不得低於200元,同時因應《勞基法》規定,前往個案家的交通時間,也算工作時間,每小時得支付至少140元。
我國現有2.3萬多名照服員,但人力缺口仍有8000多人,盼透過上述的「薪資樓地板」來吸引新血投入。周道君補充,過去的長照支付制度,是採時薪制,且「不同工卻同酬」,使得大家都只想服務輕症個案,現行實施的新版長照支付制度,是採「不同工、不同酬」的計算方式,服務較重症的個案、或選擇假日出勤,機構便能獲得較高的補助。
然而,外界擔心照服員遇到慣老闆,多收了政府補助,卻不願意和照服員分享;周道君說,機構若不願給較辛苦的照服員多一點薪水,就會降低照服員去照顧重症個案、假日出勤的意願,進而讓機構獲得的補助降低,達到制衡慣老闆的效果。他最後強調,月薪3.2萬元和時薪200元,都只是樓地板,若有做好做滿、也願意服務重症個案或假日出勤,薪水還會更高。
中時 倪浩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