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新興區昨(14日)發生一起驚悚逼車事件,有輛車疑似開出巷口時,被一輛直行摩托車稍稍擋到停下片刻,竟開始瘋狂二度逼車,警方也做出回應了。

爆料民眾除了把遭二度逼車的影片po上網,也狠虧該名駕駛的車很「尊貴」,出沒在高雄文化中心附近,「看車牌就知道應該有很多錢,等死了燒給自己,一個大拇指讚啦」,而從影片的時間戳記可看出,事發時間是昨天下午約2點20分左右。

轄區警方新興分局也對此案做出回應,表示經查該輛黑色自小客車,在和平一路上北向南直行時做出的逼車行為,已明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3、4款規定,「汽車駕駛人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及「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等之違規行為,可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警方也公布另一嚴重處分,那就是該名駕駛的行為另依該條第4項規定,可吊扣其汽車的牌照6個月,警方將通知車主到案說明並依規定查處,新興分局呼籲,民眾駕駛車輛時,務必遵守規定,切勿因貪圖方便違規以免發生危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