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吉安鄉福興村「三連霸」村長黃朝彬,去年選前涉嫌利用宣導環境清潔活動,會後送11名女性選民韓國洗髮精,還強調「1人1瓶不要忘記」,涉嫌賄選遭起訴,花蓮地院一審判他1年10個月,併罰20萬元繳庫,相當於賄選洗髮精1000瓶數量。
判決指出,黃朝彬同時利用擔任福興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身分,趁著環境清潔活動完後對著皆設籍福興村的女性民眾說「等下我有那個洗髮精,是韓國的洗髮精,1人1 瓶不要忘記」,贈送每瓶市價200元的BIO洗髮精後,還強調「我自己送給族人」。
檢方掌握情資,10月時傳喚黃朝彬及收受行賄禮品11名婦人到場說明,並展開搜索扣得涉嫌買票的洗髮精33瓶,黃朝彬雖否認賄選,但涉賄的婆婆媽媽皆指證黃表示禮品是其個人贈送,要求大票支持他選村長,偵結後依交付賄賂罪將他起訴。
今年67歲的黃朝彬曾獲模範公務人員,吉安鄉地政事務所退休後參選福興村長高票當選,這次遭遇產銷班長陳建聰挑戰,但黃服務獲得肯定,最後以60.9%得票率擊敗陳,順利完成村長三連霸,陳落選後隨即向法院提出當選無效之訴。
花蓮地檢署去年選後一口氣對15人提出當選無效之訴,日前花蓮地院判決陸續出爐,刑事賄選部分黃朝彬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10個月,緩刑5年,且要向公庫支付20萬元,禠奪公權4年,民事部分判決當選無效,兩案皆可上訴。
中時 許家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