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菸案燒向華航,當檢調開始在查華航,居高位的董事長謝世謙、資深副總經理羅雅美卻不動如山,若非戀棧權位,不免讓人聯想,當檢調開始在查華航時,是否有「階段性任務」必須完成後再走,這猶如「犯人兼證人」,內情恐不單純。
私菸案發生第4天,我們用同樣的標準,國安局官員吳宗憲因是承辦人,他的最大老闆國安局長彭勝竹就被拔官了。華航這事牽扯總統專機、免稅菸品、還有華膳,至少觸犯圖利罪跟偽造文書,而且事證明確,董事長謝世謙有什麼理由不下台?
問題是,這4天來,華航高層超穩的,講更直接點,好像已經有人背書,不會像彭勝竹那樣被炒掉。於是乎,可以先對外界扯謊,然後用力切割,接下來帶風向,如今開始推人出來背黑鍋,空品部副總邱彰信、華膳總經理安隆祺都是犧牲打。
只是,這樣的懲處層級,真的合乎比例原則嗎?這是走私、這叫犯罪,華航身為國家的航空公司,可以藐視法律到這個地步,利用總統專機之便,做些狗屁倒灶、天理難容的見不得人勾當,而且人贓俱獲,高層竟然還有臉戀棧權位?
如果不是這個原因,那就不禁讓人懷疑,是否還有任務未完成。如果說,交通部次長王國材親自到華航,都拿不到足夠資料,甚至用破碎形容,這是否代表,高層留任的最主要目的,是要湮滅證據,倘若如此,那就更應該立刻下台。
畢竟,這就像「犯人兼證人」,當證據都沒了、當全民的目光都已轉移,華航高層就能夠完全脫身。如果真的要以昭公信,不是搓湯圓搓掉,交通部現在該做的事,就是撤換謝、羅兩人,由公正第三方介入調查,才叫勿枉勿縱。
中時 黃琮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