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大寮區一處廠房去年遭棄置廢棄物,環檢警聯合稽查後,將承租人及棄置行為人送辦,各判罰20萬元;高市環保局表示,類似假意租廠房、丟完廢棄物隨即逃逸的手法近半年來有死灰復燃趨勢,高雄山區至少已傳出8、9件,呼籲房東及地主提高警覺。
環保局去年獲報,大寮區廠房遭棄50噸廢塑膠製品,透過環檢警聯防機制,查出廠房承租人及嘉義縣的嘉佑環保公司涉嫌重大,去年10月勒令清除完畢,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移送法辦,近日法院判決承租人及行為人各20萬元罰金,換取緩起訴處分。
環保局廢棄物管理科長林燦銘指出,過去常見以人頭承租廠房、工地,繳納押金或1至2個月租金後,立刻進場傾倒廢棄物,接著逃逸無蹤,房東再也找不到人,這幾年類似手法一度減少,沒想到近半年來,在高雄似有死灰復燃趨勢。
他表示,近半年來,高雄大寮、仁武、旗山、大樹山區,陸續傳出被傾倒廢棄物的廠房,至少已有8、9件移請檢調偵辦,依《廢清法》第46條第1項第3款規定,最高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
高市環保局長蔡孟裕提醒地主、房東提高警覺,出租前應先確認承租用途,出租後也要加強巡視,一旦發現周遭土地疑似被棄置廢棄物,可立即通報,環保局面對此類案件皆協同檢警共同偵辦,查獲後絕對法辦,呼籲業者切勿以身試法。
中時 林宏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