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汽車代理商2015年從義大利進口一輛法拉利超跑,空運到桃園機場後,送到倉儲存放,提領時發現超跑擾流板、左前保險桿、左前輪框等處有刮傷,花了近79萬元修復,並向倉儲公司提告求償。倉儲公司喊冤說,超跑的細微刮痕肉眼根本看不出來,但法官仍判認該公司應負8成責任,判賠63萬多元,等於可以買一輛2.0國產車。
《ETtoday》報導,倉儲公司辯稱,法拉利進倉儲時有綁帶固定貨盤,後來以原盤點收貨存放專屬倉儲區,存放過程都依規定放置三角錐警示,且整個存倉期間均無拆卸動作,車輛進儲到放行過程中,都沒有人碰觸車體,不知為何有刮傷?
桃園地院認為,倉儲員工在接車時,曾以手機的手電筒照明目測方式檢查,認為無異常而簽具車輛,加上無法提出其他反證或其他證據,證明這輛超跑在航空公司交付前已有刮痕損傷,判決倉儲公司應負擔8成責任,必須賠償代理商63萬613元。
中時電子報 張國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