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檢疫未在家 台南7人挨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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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衛生局防疫專線假日無休,呼籲居家檢疫民眾要確實宅在家。(台南市衛生局提供/曹婷婷台南傳真)
台灣新冠肺炎疫情累積26例,有鑒於全國疫情發展升溫,台南市衛生局及民政局加強高風險對象管理,防堵疫情衝擊,衛生局統計至2月21日止,共開罰7人,依情節輕重,分別開罰6人1萬元罰鍰、1人15萬元罰鍰。 台南市長黃偉哲呼籲,尚未解除居家隔離、檢疫的民眾,務必確實配合防疫政策相關規定宅在家,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避免觸法受罰。他也提醒居家隔離或檢疫的市民於居家隔離或檢疫期間,若有出現發燒、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狀時,可撥打防疫專線2880180或1922主動與衛生局聯繫,依指定方式前往指定醫療機構就醫,外出時應戴口罩,禁止自行前往就醫。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2月20日也表示,行政院已經拍板提高罰則,最重可以開罰100萬元,待立法院通過,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衛生局強調,違反居家檢疫將以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3項規定,依同法第69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處新臺幣1至15萬元罰鍰;違反居家隔離將以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67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處新臺幣6至30萬元罰鍰,絶不寛貸。 中時 曹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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