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地獄!台中女「無號誌」過馬路遭撞飛 交部:未禮讓就是6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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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官有紘/綜合報導

台中市沙鹿區沙田路上有一名女子昨(6)日晚間行走在斑馬路上,沒想到竟遭急駛而來的騎士撞上噴飛倒地。不過由於現場沒有號誌標誌,很難歸咎責任,引發網路熱議,對此交通部回應了!

沙鹿女子過斑馬線挨撞。(民眾提供)

全台大小巷弄遍布,無號誌路口數量眾多,甚至不少紅綠燈深夜時也會改閃紅黃燈,被網路認為是安全盲區。交通部表示路口設置行穿線是為保障行人,與設置號誌標準不同,因此確實常見有行穿線卻沒有號誌的情況。根據過去交通法規,若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及轉彎時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不分大小車一律開罰3600元,機車則罰1200元。

不過立法院4月三讀通過修正案,最快預計6月底起,不停讓行人將提高罰鍰至6000元,更值得注意的是,此法規不僅適用於一般號誌路口,還包括無號誌路口也適用,也就是說一旦行人踏上穿越線,車輛就要停讓,因此未停讓車輛皆可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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