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騎士行經設有待轉區的路口時,應沿直行車道最右側行駛,接近路口停等線後再依規定進入待轉區。高雄市警察局交通大隊執法組提醒,許多騎士容易把右轉專用車道當成待轉捷徑,若跨越雙實線或在右轉專用車道上直行、待轉,都可能被開罰,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正確進入待轉區的方式
交通大隊表示,機車到待轉區時,騎士應先沿直行車道最右側行駛,接近路口停等線後,再依規定進入待轉區。若直行車道和右轉專用車道之間設有雙實線,騎士就不能直接切入右轉專用車道,也不能跨越雙實線進入待轉區。違規行駛右轉專用車道直行或待轉,將面臨600元至1800元的罰款。
關於方向燈的使用規範
交通大隊另提醒,方向燈主要是讓其他用路人掌握車輛接下來的行駛方向。騎士行駛時應依規定使用燈光,不能因為車流量少或行駛距離短就省略。若未依規定使用燈光,依法可處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針對進入待轉區是否一定要打方向燈的問題,交通部曾表示,現行規定沒有要求機車每次進入待轉區都必須使用方向燈。不過,騎士接近待轉區時,應減速並顯示煞車燈,讓後方車輛能提前掌握狀況。方向燈主要用於轉彎或變換車道,騎士應依照道路及車流狀況使用。
待轉區常見違規行為
交通大隊強調,騎士行經路口時應特別留意車道標線及行駛規定。常見的違規情況包括直接跨越雙實線進入待轉區、在右轉專用車道上直行,以及未依規定使用燈光等。這些違規行為都會被開罰,提醒所有機車騎士務必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自身及他人的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