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嘉義市政府吳姓機要專員與溫姓約僱人員涉嫌收取得標工程包商的現金及禮品,檢察官連夜複訊後,12日依涉犯貪汙治罪條例、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吳姓專員,黃姓土木業者50萬元交保候傳,溫姓人員及其餘6名包商以2萬至10萬不等交保。
嘉義地檢署檢察官陳靜慧、駐廉政署蔡佰達檢察官、范家振檢察官、蔡杰承檢察官11日指揮專案小組,持搜吳姓專員及黃姓土木業者等廠商、住處23處,扣得相關事證,傳喚吳姓等被告及相關證人共32人。
據了解,黃姓土木業者、廖姓、李姓、簡姓、陳姓、林姓等6名男子及黃姓女子共7名業者,各自承包市府招標的路面整修工程,吳姓專員與溫姓男子長期負責路面整修等工程,涉嫌於2018年、2019年期間收受這些廠商交付數萬元至數十萬元不等的現金、茶葉、咖啡豆禮盒等財物行賄。
檢方認為吳姓專員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之對於職務行為收受賄賂罪嫌、第6條之1財產來源不明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訂今天下午開羈押庭。
溫姓人員5萬元交保、黃姓土木業者50萬元交保,其他業者廖男5萬、李男10萬元、簡男5萬元、陳男10萬元、黃女2萬元、林男5萬元交保候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