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店門被停車!麵攤老闆「刀抵騎士」抓狂嗆:跟機車道歉+裸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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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真/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陳姓男子為幫朋友搬家,將車停在麵攤店門口,引起洪姓老闆不滿,竟持菜刀抵住陳男腹部,命令他「向機車道歉」,陳男心生畏懼對機車道歉40幾次,但洪男仍不滿意,還要他下跪、裸跑,直到警方出面才停止。洪男因此吃上官司,被依2個強制罪各判刑4月、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均緩刑2年。

洪姓麵攤老闆因不滿陳男將機車停在店門口,竟持刀威脅陳男下跪、裸跑。(示意圖/取自Pexels)
洪姓麵攤老闆因不滿陳男將機車停在店門口,竟持刀威脅陳男下跪、裸跑。(示意圖/取自Pexels)

判決書指出,洪男去年12月因不滿陳男機車擋在店門口,於是把車移至旁邊的騎樓,見到陳男返回停車處時又上前則被陳男,兩人因此爆發口角衝突。洪男氣憤之下竟拿菜刀揮舞並抵住陳男腹部,並用菜刀刀柄及刀側敲打、拍擊陳男的頭部和臉部,命陳男大聲向機車道歉直到他滿意為止。

陳男因心生畏懼對機車道歉3、40次,但洪男仍不滿意,要求陳男下跪道歉或在附近裸跑,但陳男認為不合理,僅願意道歉直到員警獲報趕抵現場。洪男事後被依恐嚇罪起訴。

法官審理後認為,洪男以脅迫方式迫使陳男行無義務之事,過程中還導致陳男身上有多處擦傷,應構成強制罪。考量洪男已多次道歉並賠償達成調解,陳男也不願追究,依2個強制罪各判洪男4月徒刑及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均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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