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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1彰化路段,昨(5)日發生7車連環追撞重大車禍,41歲張姓男子無照駕駛大貨車追撞前車釀1死1傷,肇事後張男竟找弟弟冒名頂罪、再開胞弟車逃逸,被國道警方逮回,依涉犯肇事逃逸、過失致死罪嫌送辦。
國1彰化7車連環撞,1死1傷。(圖/翻攝畫面)
這起事故發生在5日上午11時25分,國道1號南向197.1公里處彰化路段一名大貨車駕駛疑未注意車前狀況而追撞前車釀禍,事後網路傳出肇事者疑無照駕駛,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三公路警察大隊深入追查,發現大貨車駕駛張男找胞弟冒名頂罪,全案今天移送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
警方表示,經被害人指認及積極調閱相關影像後發現,大貨車駕駛40歲張男涉嫌冒名頂替,昨天傍晚至台中市南屯區帶回實際元凶41歲張男偵辦,經查41歲張男因無照駕駛,擔心肇事後保險公司無法理賠,事故後通知胞弟駕車來頂替,再駕駛胞弟車輛逃逸。
國1彰化路段昨發生大貨車追撞7車連環車禍。(圖/翻攝畫面)
國道警方後續檢具相關事證,依刑法肇事逃逸、過失致死罪嫌,向彰化地檢署聲請拘票逮捕41歲張男,有關張男有無涉嫌酒駕或毒駕,已向地檢署申請核發鑑定許可書,對張男實施抽血及採尿送驗;檢方今天相驗死者並複訊張男,截至中午尚未有強制處分。
國道警察呼籲用路人務必遵守交通規則,行車如發生交通事故應撥打110報案或1968通報國道相關單位前往協助,並配合警方調查,以免誤觸法網。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九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致人死亡或重傷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亦違反刑法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肇事駕駛張男找弟弟(圖中橘色口罩者)冒名頂替,張男弟弟現身相驗現場,張男則都沒下車躲車上。(圖/中天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