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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大校長江漢聲被指控巧立名目違法挪用校產,幫助輔大診所取得新台幣百萬元不法利益。法院今依犯背信罪與共同犯背信罪各判刑6月,江漢聲應執行10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江漢聲發聲明表示,在擔任醫學院院長期間,受當時校長指示協助成立輔大診所,輔大診所就是輔大所有,根本不可能有背信輔大、圖利輔大(診所)的可能,他為爭一生清白,絕對上訴到底。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調查,江漢聲為了解決輔大診所資金短缺問題,涉嫌與前輔大醫籌處醫療事務組林姓組長、輔大醫學院前洪姓行政副院長合謀,巧立名目違法挪用校產,幫助輔大診所取得百萬元不法利益,檢方2022年依涉犯背信等罪嫌起訴江漢聲等3人。(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