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台南安順廠區戴奧辛汙染案,最高法院28日判決中石化應賠償受害居民新台幣1億8000萬元確定。對此,台南市政府環保局除表示欣慰,認為這對受害居民是「遲來的正義」外,也呼籲中石化盡速賠償。
環保局說,中石化案從一審到三審經過冗長的訴訟,期間已有63名受害居民相繼過世,其他受害者還要等待更審中醫療費用給付的最後判決結果,也可能陸續不在人世,教人情何以堪,實非各界所樂見。市府呼籲中石化盡速依發回更審理由和居民和解,以撫慰被害居民;如有必要,市府也將協助居民爭取應得賠償。
環保局表示,中石化安順廠區位於台南市安南區,前身是台鹼安順廠,早年因利用水銀電解法電解食鹽水製造鹼氯,導致周遭鄰里遭受汞汙染,居民捕食魚蝦,戴奧辛更囤積體內。
受害的安南區顯宮、鹿耳及四草等里超過300名居民,於2008年對經濟部、中石化及台南市政府提起國家賠償後,一審的台南地院判決經濟部、中石化須賠償1億6817萬元;二審的台南高分院則判決中石化應賠1億9158萬元,但經濟部免賠。
此案上訴三審最高法院後,經過長達1年3個月的審理,28日判決中石化應賠償受害居民1億8000萬元,經濟部免賠確定。
中時 洪榮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