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武漢肺炎發燒,全面備戰的金門迄無確診病例。但日前黃姓女子卻在通訊軟體同學會群組散布「金門有人中了」、「在金廈一條龍上班」的假消息,遭檢警與縣衛生局火速查獲,檢方以她一時不慎誤蹈法網,事後又深表悔悟,在當庭寫下悔過書後,依法給予緩起訴2年的自新機會,但需向公庫支付新台幣10萬元。
老家在金門,目前設籍台北市,從事服務業的43歲黃女,是在1月29日18時10分許,利用行動電話在通訊軟體LINE同學會群組內,散播「金門有人中了」、「在機場金廈一條龍上班」、「真的剛剛朋友打來說別去醫院」等未經查證的傳染病疫情不實訊息。
縣長楊鎮浯指示縣衛生局向縣刑大報案,檢方據報指揮警方漏夜循線找到人在金湖鎮的黃女,電話通知到案說明,確認她在網路上的留言,已造成群組內的人恐慌,並使特定任職處所、醫療院所遭誤解,有讓人誤信訊息而轉傳,致人心惶惶之虞。
檢方為遏阻假消息在網路瘋狂傳播,在指揮警方迅速偵破,並於昨(30)日移送當天即予偵結,也協請縣衛生局於其網頁及相關臉書上發文澄清。
檢方認定黃女觸犯〈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之「散播傳染病疫情不實訊息」罪行明確,但審酌被告犯後態度良好,在遭移送前即於通訊軟體上表明此係未經查證,請勿再轉傳的訊息,且到案後態度良好,坦承犯行又深表悔悟,因此給予緩起訴2年處分的自新機會。
但黃女應於緩起訴處分確定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台幣10萬元,並應於緩起訴處分確定10個月內,完成該署指定的「預防再犯暨法治生命教育課程」1次。
按傳染病防治法第63規定,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金。檢方評估她應已知謹慎,無再犯之虞,因此依刑法給予緩起訴,期待「以啟自新」。
金門地檢署檢察長洪家原呼籲民眾,面對傳染病除應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各項宣導,積極防疫以保護自己身體健康外,對於相關疫情資訊更應謹慎面對,可循正確管道了解(如疾病管制署LINE官方帳號「疾管家」等)降低恐慌,切勿以訛傳訛,散播不實訊息。若發現有任何不實訊息,或對已徵用之防疫物資囤積居奇、哄抬物價,或有患者不遵行各級主管機關指示等情事,均得向轄區檢警舉發,檢察官定會立即偵辦,共同守護民眾健康。
中時 李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