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百壯士在2018年4月25日在立法院的反年改陳抗活動,爆發嚴重警民衝突,抗議群眾丟擲煙霧彈、突襲拆除立法院正門外鐵拒馬,造成員警及記者受傷,台北地檢署17日偵查終結,將吳斯懷、王寶芸依煽惑他人犯罪起訴,其他11人則依妨害公務、傷害罪起訴。
2018年4月25日上午,反年改陳抗團體準備大批鐵鏈、釘耙、繩索、汽油等攻擊性物品,下午集結超過5000人,占滿忠孝東路至濟南路間的中山南路,數十名穿戴迷彩或蒙面、戴口罩帽子的群眾,不但丟擲 煙霧彈,並以油壓剪、童軍繩等器具,拆除立院大鐵門前的鐵拒馬,企圖攻進立院,警方以人牆護住大門,警民爆發激烈肢體衝突,多人掛彩。
群眾動手拆拒馬的同時,因大批媒體記者擠在第一線攝影拍照,引來抗議群眾不滿,動手毆打在場多名攝影記者,並砸壞多部攝影機、相機,總共有9名記者向警方提告傷害、毀損。
事後警方依違反《集會遊行法》將帶頭的吳斯懷等人函送北檢。
檢方偵查發現,吳斯懷、王寶芸只有演講,沒有實際的暴力行為,雖然2人承認客觀事實否認有煽惑他人犯罪的犯意,不被檢方採信,依煽惑他人犯罪起訴2人,至於其他11名陳抗群眾,因毆打在場多名攝影記者被控傷害,及對執法公務員施強暴脅迫,所以依妨害公務、傷害罪起訴,至於違反《集會遊行法》部分,檢方勘驗後認定,無法證明群眾有看到或聽到警方舉牌、命令解散,因此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