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女遭下藥染指亡!悲父「地下執法」虐死惡狼…他「全身119處傷痕」成冷冰屍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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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温振甫/綜合報導

台中市一名56歲林姓男子,因懷疑女兒生前遭到王姓男子染指,最終羞憤輕生,於是找來2名友人一起動私刑,不過因為拿捏好分寸,不慎將王男凌虐致死;如此法院判決出爐,林男遭判刑12年4月,民事部分,王男家屬求償判賠76萬元,全案可上訴。

一名父親對王男動私刑,結果分寸拿捏不當,導致人氣絕身亡。(示意圖/Pixabay)
一名父親對王男動私刑,結果分寸拿捏不當,導致人氣絕身亡。(示意圖/Pixabay)

判決書指出,林男女兒生前遭人下藥性侵,最終羞憤輕生,他懷疑愛女會走上絕路,就是王男幹的,於是找來好友曾男以及蔡男,於2019年7月把王男帶到南投縣埔里某間汽車旅館逼他招供,不過王男卻又抖出另一人莊男,稱莊男才是整件事情的主謀。

到了8月10日,曾男便透過他人邀請,將莊男及莊男的弟弟帶到三合院拘禁,事後林男等人多次讓王男以及莊男對質,過程中拿束帶捆住他們的雙手,不僅如此,他們還以徒手、熱熔膠條或是持棍棒瘋狂毆打王男以及莊男,且電擊全身,不過他們動私刑時未能拿捏好分寸,導致王男左右手腕綑綁痕、額部、背部、臀部及左右下肢等部位至少119處棍棒傷、右上胸壁,右胸壁外側及右大腿外側等部位至少7處電擊傷、左右手、左右腳、頭部前面、胸腹部、陰囊等部位多處不規則形瘀傷與擦挫傷等傷勢,進而引發橫紋肌溶解症、大範圍皮下組織及肌肉出血、呼吸道嗆入胃內容物,最終不幸身亡。

台中地院日前審結,刑事方面一審判定林男處12年4月有期徒刑、曾男10年8月、蔡男8年6月,至於民事方面,王男家屬申請遺屬賠償金,補償醫療費、殯葬費與精神撫慰金等等,法院近日審理結果出爐,被告將賠償76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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