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新北市長協調歹戲拖棚,按理而言,黨中央制定選舉提名大方向,地方黨部負責細節與執行,如果全要黨中央決定,試問地方黨部的功能在哪裡?如果地方黨部無權決定,那為什麼要參選人協商呢?黨中央只想做好人,放任黨內同志競爭廝殺,只會親者痛仇者快。
周錫瑋、金介壽多次質疑市長提名未依《中國國民黨員參選公職提名辦法》辦理,反而根據《中國國民黨107年直轄市長暨縣市長選舉候選人提名作業要點》,事實上,該要點本就是針對提名辦法不足彌補修正,且公告也送黨中央與內政部核備,適法性沒有問題。
黨中央既然授權地方黨部說明提名辦法的遊戲規則,如果參選人有疑義,辦法公布後就應提出異議,先把規則修改後再登記;反之,如果參加登記,就應遵守規則,這才是黨內民主的常態。
如今,參選人先登記後,協商時從初選時程到政見發表會全部翻盤,這就好比考生報考大學指考後,再要求更改考試時間、考試內容,甚至連考試科目都要改,不是笑話嗎?
此例一開,以後從總統、縣市首長到議員到里長選舉,只要1位參選人對公告有意見,就可以要求所有人協調,否則就要黨中央「踹共」,公告一改再改,還需要公告嗎?
國民黨輸到怕,新北市黨部更害怕藍營分裂讓六都最後一塊藍天變綠地,但協調不代表無限度退讓,主委也有黨員選舉民意基礎,更應被尊重。
黨主席吳敦義應該出面說清楚,捍衛遊戲規則,如果只想不沾鍋,試問,誰會願意遵守體制?
葉德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