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歌手陳盈潔涉偽造本票 更二審判刑3年2月恐面臨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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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塗豐駿/台北報導

資深歌手陳盈潔被控偽造有價證券案纏訟多年,一審被依教唆偽造有價證券罪判刑3年2月,二審逆轉無罪,但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改判陳1年8月徒刑、緩刑4年,半年內須給付對方30萬元,最高院去年6月又撤銷,更二審今(15)日判陳盈潔3年2月徒刑,沒收43萬200元,若判決定讞將面臨入獄。

最高法院。(圖/翻攝自Google map)

陳盈潔(70歲)當年以在廈門從事演藝事業為由,向友人邱湖商借200萬元,追加到280萬元,邱希望有人能作保。陳盈潔與姊姊陳乃嘉考慮後,在本票上簽字妹妹陳郁心名字,事後被控偽造有價證券。陳乃嘉一審作證時說,當時是邱希望陳盈潔在本票上面簽上「陳郁心」,之後決定簽上妹妹「陳郁心」名字。

陳盈潔。(圖/中天新聞)

一審認定陳盈潔教唆原無偽造本票犯意的陳乃嘉,陳乃嘉因偽造有價證券,遭桃園地院判刑1年7月、緩刑3年;陳盈潔教唆偽造本票判刑3年2個月。案件上訴後高院認為依陳乃嘉說在本票上偽小妹的姓名、年籍資料是應邱要求,難以認定是陳盈潔「言語刺激」才偽造有價證券,改判無罪。

更二審去年8月開庭時陳盈潔面對法官問話時連地址都講錯,法官問她心智與健康能否應訊?律師答「語無倫次」還說她身體確實有問題;當時檢察官提議調取邱於2011年10月間是否有交易資料,或可間接證明陳盈潔的說詞真偽。高院更二審今撤銷一審判決,但刑度仍為3年2月,沒收43萬200元罪所得。若判決定讞陳盈潔將面臨入獄。

2023-2-15 12:14 出稿,2023-2-16 11:00 審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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