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旁聽頂新案開庭 網友評判決:好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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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越南油案二審大逆轉!魏應充從一審無罪轉而被重判15年,在本案中,魏應充一直是社會輿論和檢察官起訴的重點人物,頂新律師甚至在去年12月29日最後一次審理庭時痛陳檢察官論告基礎僅是「如果不是魏應充,那是誰?」的猜測,不僅毫無證據證明,甚至拿一份記載錯誤的偵訊筆錄,來指摘魏應充下達採購指示。對於二審判決採納檢察官起訴內容,除了頂新律師表達強烈不滿外,長期追蹤本案的法律網路媒體「法操司想傳媒」也發文痛批二審法院竟忽略客觀事證,將檢察官論告照單全收。一位曾親自臨庭旁聽的網友洪顥瑋也在法操貼文下表示,對此「君要臣死,臣必定得死」的判決結果覺得「好恐怖」。

法操在評論中表示,二審法官採用最高法院105年第18次刑事庭會議的見解,認為只要攙偽就有法律擬制的危險,但是無論是檢察官或者是二審合議庭都沒有提出所謂「頂新攙混了欠缺可供人食用品質的油品」相關證據,反倒是一審合議庭協同一審檢察官辯護人等人重新取樣檢驗,發現總極性化合物並沒有超標,酸價也只是油脂加工參數之參考,影響產品的得率,不代表無法供人食用。法操認為,至於「攙偽就有擬制危險」的認定更是荒謬,那市面上蜂蜜不純,果汁摻水該怎麼解釋呢?如果都很危險,為什麼還放任這類產品銷售?

至於判決所說的Vinacontrol檢驗報告造假、大幸福公司未取得越南工商部的生產證明書等,都在二審時已透過司法互助釐清,Vinacontrol公司報告可信,是醫療部指定食品安全衛生的鑑定公司,而越南油脂主管機關是農業部並非工商部,生產油脂的廠商不用取得生產證明書。法操質疑,二審法官花了四個月做成的判決,看似慎重,但判決理由竟然與檢察官的論告如出一徹,幾乎完全忽略卷證客觀事證。

本案結辯時,頂新律師曾表示,原審時勘驗被告常梅峯的偵訊光碟時竟發現,有一段常梅峯強調魏應充因為無法掌握價格而不會指示採購的128字原文,被濃縮成意思完全扭曲的13字「老闆魏應充通常對採購下指示」。律師嚴正表示,錯誤的筆錄卻被作為犯罪證據,檢察官也無視從一審到二審程序中所有證明油源合格非病死豬、油品從原料到成品都安全、採購過程完全守法等客觀事實,讓律師沉痛地表示「一個人即使富可敵國,也擋不住國家機器的追殺」。

如今二審有罪判決出爐,在社會一片「正義終於獲得伸張」的叫好聲中,網友表示「聽過最後一次庭審被告律師花了2個多小時的報告,包含粗框架構的行程時序,以及細部檢驗報告與各項專業名詞的辯證解釋。對於檢察官的總總起訴論告內容,提出合理的質疑與解釋。法官完全沒有半點採信,檢察官也完全如一灘爛泥,沒有針對質疑回應,這樣的判決好恐怖!!! 君要臣死,臣必定得死」。

中時電子報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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