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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受刑人馬龍2013年突然死於蘭州監獄。事發當天下午,4名涉事獄警統一口徑,稱馬龍從凳子上摔落,不治身亡,之後死者屍體被匆匆火化,監獄以補償人民幣6萬元(約新台幣26.5萬元)的方式與家屬私了。案發多年,檢方查出受刑人遭獄警毆打致死,法院認定4人虐待監管人罪名成立,分別判處6年或4年有期徒刑。
受刑人坐牢暴斃,恐怖真相藏10年。(示意圖/Pixabay)
《北京青年報》報導,2013年3月26日,服刑人員馬龍突然死於蘭州監獄。事發當天下午,4名涉事獄警統一口徑,稱馬龍從凳子上摔落,不治身亡。之後,馬龍的屍體被匆匆火化,監獄以補償6萬元的方式與家屬私了。
馬龍死後的10年間,不斷有「知情人」聯繫死者家屬,稱馬龍在獄中被毆打身亡。10年來,蘭州監獄、蘭州市檢察院對馬龍之死進行過4次調查,但均未能有所突破。直到2021年,在最高檢要求下,案件異地管轄後得以查辦,馬龍在獄中遭4名獄警毆打後死亡的事實終於浮出水面。
今年8月29日,該案在白銀市景泰縣法院開庭審理,4名涉事獄警站在被告席上,供述了過去10年編造謊言、對抗調查,隱瞞犯人死因並「毀屍滅跡」的經過。據悉,4名獄警分別是時任蘭州監獄第二監區的監區長馬志強、副監區長盧興亮、副監區長葛小軍、分監區長李文傑。
10月17日,甘肅省白銀市景泰縣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4人虐待監管人罪名成立,分別判處6年或4年有期徒刑。對於判決結果,馬龍的姐姐馬惠英和家人表示不服。委任律師屈振紅表示,依據《刑法》第248條,虐待被監管人致殘、致死的,應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刑責。馬惠英表示,將向檢察機關申請抗訴。(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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