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群中心/綜合報導
因撤換董事長引發一連串爭議,日前民眾黨立委邱臣遠立院質詢爆料,裴偉擔任鏡電視董事長同時也是停雲管理顧問公司董事長,而停雲管理顧問公司和鏡電視簽約費用,包括從2019年8月籌設鏡電視,到2020年4月正式成立,直到2021年5月,鏡電視一共付給裴偉的管理顧問公司1340萬元,而陳建平上任後,依約仍持續支付,這到底是什麼約?為何人都辭掉了,每月還領高達150萬元顧問費。

NCC遭外界抨擊審查不周延,造成鏡電視高層亂象引發質疑, NCC副主委翁柏宗強調已經掌握關鍵,包括陳建平上任與准設許可,但該案還在調查中,無法對外詳細報告,調查結果沒時間表, NCC強調包含裴偉辭董事長仍月領150萬元顧問費,是否涉及14項保留廢止權中,「貴公司股東及所屬關係企業與鏡電視不應該有顯著或非常規交易」,還需要時間調查!
NCC內容處處長黃文哲表示,檢舉提到前董事長裴偉有擔任鏡電視顧問,後來了解裴偉只是鏡電視股東,沒任何職務,後續又出現媒體爆料停雲管理顧問公司,曾每月收取鏡電視150萬元費用。翁柏宗強調,有2個重要時間點,第一是去年5月陳建平擔任新任董事長,第二是今年1月19日許可申設案,了解停雲管理顧問公司在兩個時間點前後是否有收取費用,全程都會了解。NCC做出附款也提到,「鏡電視股東及其所屬企業,與鏡電視間不應有顯著非常規交易或不當利益輸送情事,並應納入會計師查核事項」,強調這是執照保留許可廢止權事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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