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不滿老婆「3年不趴趴+分房」 又被拒離婚…法官開庭聽「關鍵詞」直接判: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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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歐怜伶/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黃姓男子於2017年和越南籍妻子結婚,不料夫妻2人婚後長達3年未行房,黃妻更於去年11月離家出走,使黃男懷疑妻子答應結婚只是為了台灣身分證,因此提告離婚,卻遭黃妻指控,是黃男故意分房睡,且自己離家是為了讓黃男挽留,高雄地方法院審判結果於日前出爐。

高雄地方法院認為黃妻無心經營婚姻。(圖/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高雄地方法院認為黃妻無心經營婚姻。(圖/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判決書記載,黃男弟弟指出,黃男夫妻感情一開始很好,後來卻變成各做各的,黃妻一開始跑到樓下睡,後來甚至搬出去住,便不知道她的行蹤,還將戶口名簿等文件帶走。

黃男母親表示,黃妻來台後,只見過2次,見面也都在玩手機,或是跟家人用越南話視訊,她也不清楚對話內容。

黃妻則辯稱,黃男結婚後一直不開心,也都沒要跟她行房的意思,同床也都坐著睡,且是因為2人距離太遠才會分房睡,搬出去也只是希望黃男挽留她,現在已經嘗試用各種方式修復感情。

高雄地方法院認為,黃男與妻子感情並不和睦,即使黃妻聲稱要挽回關係,卻搬出去,選擇住在附近也不回家,並傳消息給黃男稱,「但我不要回越南,我只想在這邊工作,如果我跟你離婚,我的激流鎮(應為居留證)會被政府收回,我要怎麼辦」,因此認定,她已無心經營婚姻,判准2人離婚,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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