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江宜潔/綜合報導
台中市一名30多歲的國中數學老師,自己已有女友卻戀上校內一名13歲女學生,甚至在課堂中幫對方請假,帶回住家「激戰」,過程中還偷拍下來,並時不時要求少女自拍裸照讓他欣賞。直到2人發生關係長達2個月後,少女某次在直播平台透露有和老師親吻,觀看粉絲通報學校後才揭發此事,台中地院事後認為男老師不守男女及師生份際,故依「與未滿14歲女子性交」等5罪嫌判處3年10月刑,全案可上訴。
2020年8月間,該名男老師向13歲國二女同學表白,並不斷以花言巧語誘騙對方,少女因性自主意識尚未成熟,一時意亂情迷就陷入這段不倫師生戀中,且男老師甚至利用權勢,在上課期間擅自幫少女請假,再騎車載回自己家中與其發生性關係。初嚐禁果的少女非常聽話,2人每週上床1次,男老師更偷偷將與少女的激戰過程偷拍下來,時不時還會要求對方自拍下體裸照給他,表示要「邊看邊打手槍」。

到了同年10月間,少女某次在直播平台上透露曾與學校老師有親吻、擁抱等親密行為,觀看粉絲便通報校方,隨後她的家長也得知此事,這才揭發了該名不知檢點的男老師。檢警事後搜索男子住處時,偷拍的性愛影片也被找到,他見罪證確鑿只好坦承犯行,並表示願意賠償80~100萬元,但少女母親認為賠償太少不願和解,男老師最後也因此案丟了工作。
經台中地院審酌,認為身兼少女數學老師和班導師的男老師,案發時已30多歲,碩士畢業且有女友,並非年輕識淺,竟未謹守師生及男女分際,明知少女才13歲,性自主及個人隱私保護的判斷能力尚未成熟,卻為滿足私慾與少女上床,又引誘對方自拍裸體猥褻照,行為惡劣,最終依「與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誘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等5罪,判處3年10月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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