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男未婚女未嫁,兩相情願的一夜情本應是刺激美好,但台中市日前竟發生一樁「約砲暴力事件」,在夜店認識的一對男女,之後相約在男方住處來一發,但雙方都脫光光後,竟然因故變成釘孤枝互毆,法院對此案的判決近日也出爐。
台中發生一夜情變肢體衝突的事件。(圖/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istock、《中天新聞網》記者合成)
據判決書的記載,劉姓男子跟小雲(化名)在台中市的某夜店認識,雙方後來相處超過1個月情投意合,決定相約在劉男的家裡發生關係,而當雙方都脫光,箭在弦上時,劉男竟掐住對方的頸部,又用力捏胸部,同時把小雲整個人強壓在床上。
粗暴的行為也惹毛小雲,當下就掙脫然後把衣褲穿上,離開前狠狠還以顏色,用腳重踹劉男下體跟肚子,致對方重摔在地,最後全案鬧上法院,雙方互控傷害,而台中地院法官審酌雙方供詞與相關證據,認定劉男未能控制情緒,動手傷害小雲,不過他到案後坦承犯行,也已與小雲調解,女方表示不再追究刑事責任,因此依照強制罪判劉男拘役50天,不過可以緩刑2年也可以易科罰金,仍可再上訴,但已跟小雲調解成功的劉男,想必不會再讓全案進展到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