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揚明遭林智堅律師控捏造調解內幕  本尊再秀鐵證轟:連法官都說你們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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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弘美/綜合報導

前新竹市長林智堅的論文抄襲官司9日結案,最後他與調查員余正煌達成和解,事後資深媒體人黃揚明爆料調解庭細節,遭林委任律師駁斥;對此,黃揚明今再度表示,既然林智堅的委任律師蕭雄淋、胡中瑋聯名發了一份扭曲事實的聲明,那自己只好把向余正煌採訪所得,還沒揭露與這2位律師相關的部分寫出來。

黃揚明今天(11日)在臉書發文表示,就在那40分鐘,林智堅、余正煌面對面的調解過程當中,再次強調,這過程律師不在場,林智堅以「本來桃園是我的」來描述其委屈後,余正煌除了說他被調查局長官調職、考績惡整、被監察院舊案重查之外,還拿出了一份信函佐證。

黃揚明並秀出文件圖,指出去年12月29日,印有「北辰著作權事務所」字樣,直接寄到調查局新竹市調查站給余正煌的信函,內容大綱大略是以林智堅提供民調為由,要脅余正煌應於7天內撤告的通知。

黃揚明指出,據台灣《律師倫理規範》第45條規定:「律師於處理受任事件時,知悉相對人或關係人已委任律師者,不應未經該受任律師之同意而直接與該他人討論案情」;余正煌委任張祐齊、曾威凱、吳俊達等律師是去年7、8月間的事,且律師團常面對新聞媒體發言,林智堅委任律師不可能不知情,但卻仍逕自寄出信函給余正煌,此舉已涉嫌違反《律師倫理規範》。

在調解庭中,黃揚明稱,就連法官聽到余正煌這一段描述,都直接對林智堅說:「這就是你們的不對了」;林只能淡淡地說他完全不知情;黃痛批,這兩位在業界具權威的大律師,昨天發出的聲明內容有多荒謬,自己無須多言,對這余正煌手中握有實證的違規事項,是否也該發聲明解釋一下呢?

針對黃揚明的說法,林智堅的委任律師蕭雄淋、胡中瑋12日發出聲明指出,余正煌、黃揚明既非法律人,卻再次對外公開聲明律師違反律師倫理,已涉妨害律師名譽,律師將考慮對余正煌、黃揚明2人提刑事自訴及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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