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禮讓行人肇事致死 交通部修法重罰3.6萬並吊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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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預告修法,如未禮讓行人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恐罰3.6萬並吊照。(本報資料照/北市交通局提供)
交通部預告修法,如未禮讓行人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恐罰3.6萬並吊照。(本報資料照/北市交通局提供)

全國路口安全大執法今日起啟動,為期一個月,只要車輛未禮讓行人,最高可罰3600元。交通部同時展開修法,不僅將最高車輛未禮讓行人的上限,從3600元提高至6000元外,如果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處72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款並吊扣駕照一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交通部預告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在改善行人交通環境方面,除加重罰鍰外,並新增違規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要吊扣或吊銷其駕駛執照。

交通部表示,鑑於酒駕交通違規罰鍰自2013年3月1日由6萬元提高至9萬元,並配合警察加強執法,已收到相當成效,逐步降低相關違規事故傷亡人數,為降低行人交通事故,改善行人交通環境,並參酌現行各國未暫停禮讓行人的相關罰鍰額度,提高罰鍰外。

交通部參酌各國未禮讓行人罰鍰額度,法國處約新台幣4739元;韓國處約新台幣5523元罰鍰;美國紐澤西州處約新台幣6174元;日本處約新台幣1萬3689元罰鍰。

現行規定,駕駛人駕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修法則要將罰鍰的最高額度從3600元提升至6000元,另擴大「範圍」,從行人穿越道,新增交叉路口。

交通部也要修法,汽機車在未設行車管制號誌的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慢行,或行經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或隧道標誌的路段或道路施工路段,不減速慢行,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處72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致人受傷者,吊扣駕駛執照一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交通部表示,修法預計先預告60天,之後蒐集各界意見即進入法制作業程序,但因還要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上路時間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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