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藍營立委今(7)日在立法院財委會質詢時表示,前瞻基礎建設執行到現在才約三年左右,整個計畫就大幅更動,尤其軌道建設預算減少2,338億元,減幅高達55%,證明了當初編列8,400億的前瞻預算根本是亂編;且將軌道建設的2,338億元移至城鄉發展與數位建設項目,是違法編列預算。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質疑,根據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第6條規定,特別預算未執行之部分,應依預算法規定解繳國庫,不得移用。但原來屬於軌道預算的2,300億元卻移至城鄉發展與數位建設項目,是違法編列預算。
行政院主計長朱澤民則強調,目前已經編列到預算的部分都會執行,但這2,300億元還沒有編列,只是計畫而已,所以沒有挪用的問題。國發會主委龔明鑫表示,預算編列要詳實,由於部分地方政府在綜合規劃、環評等尚未通過,才會延後編列經費,並非計畫項目有所更動。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邀請交通部、國發會等就「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有關軌道建設預算規劃情形」,進行專題報告。曾銘宗表示,行政院當初信誓旦旦,前瞻攸關我國未來30年的基礎建設,結果現在執行時間才三分之一左右,整個計畫就大幅改變,顯示當初前瞻很多項目,既不前瞻、編列過程也急就章,沒好好評估。
龔明鑫表示,軌道建設平均預算執行完畢都要七、八年,但部分地方政府在綜合規劃、環評規劃尚未做好,預算需要核實編列,有需要時才編列,每二年編一次;假如某項建設當初預計八年可以完成,但中間會經過可行性研究、綜合規劃、環境影響評估、施工等過程,需完成前階段的作業規劃後,才能繼續編列下一階段的經費。
他舉例,以軌道建設來看,如果在可行性評估時,地方政府之間都喬不好,便無法繼續推行,即使中央給予經費也難以實施;需要地方政府把可行性評估、綜合規劃和環評都做好,中央才可以如實編列預算。
龔明鑫說,前瞻計畫所編列的8,400億元是計畫規劃的額度,但不可能一次就編列100億元預算,而是會先編列幾千萬元的規劃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