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連假期間,2名外送員發生意外死亡,發現外送平台並未為外送員投保勞保,並認為是承攬關係,雖然後續認定是僱傭關係,也要求外送平台應負起勞基法補償責任,勞動部近期開會時討論職安法是否要修正,會中決議從現行的法規中讓訂作人應為承攬人保險,如果沒有相符合的法規不排除再修正職安法。
立委林靜儀、鍾孔炤等人召開「網路訂餐平台外送員勞動權益保障」公聽會。
職安署副署長李柏昌表示,職安法保護的工作者包括,僱傭或承攬的自營作業者,只要有「受指揮監督的勞動者都是職安法保護的對象」,目前著手修正食物外送安全指引,也擬在職業設施安全規則內新增「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指引」,未來如果違反這些被公告的指引,就可依違反職安法第6條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
李柏昌說,除了修正職業設施安全規則外強化保障外送員的安全外,勞動部也檢討承攬勞工的作業安全,目前朝檢討相關法規,讓訂作人要為承攬人保險的方向,如果沒有相對應的法規,也不排除要修正職安法。
至於是否連請水電工來家中維修也要投保?李柏昌說,目前僅討論到大方向,「就要要保障這些類勞工」,但要如何訂定、適用範圍等仍待後續討論。
中時 林良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