夾娃娃機亂象多!北市國中小50米內禁設夾娃娃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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夾娃娃機亂象多,台北市議會6月17日三讀通過「台北市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國、中小校園50公尺內禁設夾娃娃機店,違者可開罰2萬元至10萬元罰鍰,並可按次處罰,預計年底公布實施。

北市目前有約2萬台夾娃娃機,過往夾娃娃機未設保證取物、擅自改裝以及內容物涉及賭博、成人用品等亂象叢生,主管機關商業處卻無專門法規統一管理,只能依違規範疇間接循《兒少法》、《刑法》等現行法規將業者移送其他機關。

繼桃園市去年領先全台各縣市三讀通過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自治條例,北市議會6月17日三讀通過台北市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自治條例,明確規範夾娃娃機遵守事項,包括標示保夾金額且不得超過790元、機台不得改裝影響取物可能,內容物不得為現金、有價證券、菸、酒、成人用品、活體、違禁品等,違者可開罰6000元至3萬元。

商業處表示,一旦自治條例三讀通過發布實施,國中小50公尺以內設置夾娃娃機店可開罰2至10萬元,並得按次處罰;經查目前全市國中小周邊50公尺內有夾娃娃機店共64處,自治條例發布後會給既存業者1年改善期。

商業處呼籲夾娃娃機業者,應辦妥商業登記並遵守距離學校之規定,充分了解機種屬性及設定保夾金額,購買或租賃機台時,記得先登入經濟部「評鑑通過電子遊戲機名稱查詢」,依機台上所顯示之中英文名稱輸入查詢,以了解機台評鑑紀錄及操作方式,並向機台製造商或販售商索取機台操作說明書,詳閱且確實依照說明書所述機台操作方式經營,避免違反經濟部10項評鑑參考標準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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