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紅「Cat紙袋人」日前拍攝「終身VIP!搭捷運再也不用錢!不花錢搭捷運的方法?」影片,教導民眾如何在捷運逃票,北市捷運警察隊認定網紅行為,涉嫌觸犯大眾捷運法第49及50條,但傳喚該名網紅對方卻關機,已寄送通知書約談中。
紙袋人日前拍影片教導逃票,還表示1個月可省下1500元,影片po出後負評如潮,除遭網友檢舉外,北市議員鍾沛君也在議會質詢揭露此事,市長柯文哲獲悉後相當生氣,表示:「應該把他K一頓,肉麻當有趣。」「送到警察局偵辦」。
台北捷運局稍後也發表聲明譴責,並向捷運警察隊報案,北市捷運警察隊表示,該名網紅為27歲的龍姓男子,但手機已經關機,警方另寄發通知書到他的戶籍地,希望他儘快到案說明。
警方指出,該名網紅涉嫌違反「大眾捷運法」第49條「旅客無票、持用失效車票或冒用不符身分之車票乘車者,除補繳票價外,並支付票價50倍之違約金。」以及第50條第1項第4款「未經驗票程序、不按規定處所或方式出入車站或上下車。」得處新台幣1500元罰鍰,現已持續找人中。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