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雄市左營區某私立幼兒園傳出有教保服務員要求幼生跑操場及捏耳朵等不當管教一事,高雄市教育局接獲陳情查察後,經檢視影片與監視器畫面,確認園方人員確有不當管教情事,且查出該員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依規定開罰該員及幼兒園負責人各6000元,及要求限期改善。
高雄市教育局表示,5月18日接獲陳情,指該園某員要求幼生跑操場,並且有捏幼生耳朵等不當行為,教育局20日到園查察後,並檢視影片與監視器畫面後,認該員確有不當管教情事,依違反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規定,要求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處負責人新臺幣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教育局指出,另其情節重大或經處罰3次後仍未改善者,得依情節輕重為一定期間減少招收人數、停止招生6個月至1年、停辦1年至3年或廢止設立許可之處分。
此外,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39條規定,幼兒園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以罰鍰、減少招收人數、停止招生、停辦或廢止設立許可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公布其名稱與負責人姓名。
對此,幼兒園表示,是因為幼生好動,擔心在教室內奔跑受傷,與家長溝通後才由老師帶到戶外;不過,教育局檢視內容仍認有不當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