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兵指揮部志願役男憲兵,去年8月間休假時與單位同袍到KTV唱歌,酒後竟強拉同梯女兵進入女廁,不但強吻還上下其手,女兵受辱崩潰大哭,男憲兵才罷手,事後女兵到台北憲兵隊報案,憲指部強制男憲兵退伍。台北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處該男徒刑10月,緩刑2年,須接受2場法治教育。
判決指出,該男憲兵與女兵因同梯入伍而認識,去年8月20日,男憲兵休假與該女兵及一些軍中同袍到KTV唱歌,翌日凌晨,男兵邀女兵離開包廂,在樓梯間聊天,男兵在聊天過程中一再對女兵毛手毛腳,女兵數度表示要回包廂內。
但男兵卻強行拉扯及環抱女兵進入女廁隔間內,並將隔間門上鎖後,強吻女兵、並親吻女兵胸部、猥褻下體,女兵因此崩潰大哭,男兵才罷手,並與女兵先後返回包廂內。數日後,女兵因仍無法平復情緒及內心恐懼,遂向單位長官陳報。憲指部人評會決議對男兵記大過處分,列入汰除對象,男兵已遭強制退伍。
法官因男兵坦承犯行,且與被害人成立調解,判處該男徒刑10月,緩刑2年,須接受2場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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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 陳志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