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色情酒店 案情升高 直指警分局長層級高官也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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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爆發的台北市警中山分局官警包庇色情業者弊案,台北地檢署偵辦後,案情直指警分局長層級。至於是哪一任警分局長或高階警官涉案,檢調正在調查中。

案情升高的關鍵在於,遭羈押禁見的中山分局警備隊巡佐莊琦良、中山二派出所巡佐黃榮賢,在台北地院開聲押庭時,都否認犯行,但檢調去年5月約談部分被告後,曾監聽到莊琦良向其他員警說:「沒關係,阿我要有一個防火牆阿,分局長跟我說防火牆,你聽的懂嗎?」,還說「到我這邊斷就好,我要攬下」等。中山警分局長是否也涉案,檢調正縝密蒐證中。

北院今(3)日下午三點開聲押庭時,莊琦良否認犯行,辯稱他並沒有收取任何賄款。黃榮賢也否認犯行,辯稱他當時僅為支援性質,不受所長重用,不可能受所長所託轉交賄款等。但法官根據相關證人的說法及事證,認定2人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賄罪,及刑法公務員包庇他人媒介性交以圖利罪,犯嫌重大。

另檢察官去年5月19日約談部分被告後,莊琦良曾被監聽到在去年6月9日以行動電話向中山分局周姓警員說「沒關係,阿我要有一個防火牆阿,分局長跟我說防火牆,你聽的懂嗎?」、「我解決就好,到我這邊斷就好,你聽懂嗎?」、「我攬,可以嗎?」等內容。足徵本案疑有其他犯嫌嫌疑人涉案,莊有杜絕檢察官持續追查本案犯罪事實全貌的意圖。

法官認為,本案為集團性、長期性的員警貪污案件,涉案員警人數、各次收受賄款時間與過程、犯罪所得流向等重要關鍵事實都屬未明,仍待檢察官持續偵查,相關證人及犯罪嫌疑人的陳述,影響本案偵查成敗甚鉅。

全案還有潛在警界共犯待追查,莊、黃2人所涉為最輕本刑10年以上重罪,日後若經判決有罪,刑責甚重,實難排除為卸免刑責或維護其他共犯,以其身分影響其他共犯或證人陳述的可能性。若2人與其他共犯或證人進行勾串,將使本案事實發現陷於晦暗的高度風險,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因此裁准羈押禁見。

中時 王己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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