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央社
前元大投信吳姓基金經理人涉洩漏投資訊息給女性友人,並獲利新台幣55萬多元,遭金管會命令停止執行業務。北檢今天偵查終結,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起訴吳男等2人。
前元大投信吳姓基金經理人涉洩漏投資訊息給女性友人,並獲利新台幣55萬多元,遭金管會命令停止執行業務。(示意圖/取自Pixabay)
台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吳姓男子曾為元大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資深經理人,於民國108年7月15日至同年11月10日,受元大投信公司委任操作元大多多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事務;吳男也為薛丁格的貓科技網路有限公司實際負責人。
檢方查出,吳男自元大投信公司內部取得個股分析報告,獲悉相關投資訊息及元大多多基金預定買賣標的,與葉姓女友人討論後,由吳男擇定標的,再以薛丁格公司下單交易,買賣當沖13檔相同股票,並獲利55萬3000元。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至元大投信公司進行一般業務檢查時,查出交易異狀,並認定吳男洩漏職務上知悉消息,於110年1月18日命令吳男停止執行職務1年,並裁罰元大投信罰鍰60萬元。
檢調於去年10月搜索並約談吳男、葉女說明,吳男等2人到案後均坦承犯行。檢察官審酌,吳男等2人均未曾犯罪,素行尚稱良好,並主動繳交全部犯罪所得,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特別背信罪起訴吳男等2人,並向法院建請減輕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