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少主李在鎔涉賄 二審刑期減半剩2.5年小中大bookmark_border收藏文章新增至偏好來源新增至偏好來源 發布: 2018/02/05 15:31 分享: 韓國首爾高等法院5日對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行賄案作出二審判決,推翻一審所作出的5年徒刑判決,判處他有期徒刑2年半、緩刑4年。李在鎔自去年2月17日被捕後,時隔近1年獲釋。中時電子報 楊幼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