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温振甫/綜合報導
男星陳志強今年5月20日在台北市住家附近居酒屋喝酒吃飯,返家時心想家也不遠,便跨上機車準備回家,豈料才過不到5秒就被警察逮個正著,酒測值高達0.45mg/L,全案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最終他也遭判2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今(8日)台北地檢署執行科傳喚他到案執行,以6萬元罰金換取免囚。
陳志強酒駕,今被傳喚到案執行,以6萬元換免囚。(圖/中天新聞)
陳志強今天抵達台北地檢署繳交罰金,而不少媒體早已守在門外等待他,而他出來後對鏡頭第一句話就說:「不要酒駕,大家辛苦了…一定要今天來,不是我抽空,沒空我也要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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