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鹼總經理內線交易賺20萬 認罪獲緩刑

新增至偏好來源
分享:
東鹼(1708)遭宜蘭縣環保局開罰400萬餘元,總經理傅春生3兄妹在重訊曝光前融券賣股,獲利20萬元,台北地院考量3人認罪,依內線交易罪判3人各2年徒刑,緩刑4年。(黃捷攝)
東鹼(1708)遭宜蘭縣環保局開罰400萬餘元,總經理傅春生3兄妹在重訊曝光前融券賣股,獲利20萬元,台北地院考量3人認罪,依內線交易罪判3人各2年徒刑,緩刑4年。(黃捷攝)

上市化工大廠東鹼(1708)2018年遭環保局裁罰400萬餘元,重大訊息曝光前,總經理傅春生及胞弟傅敏郎、胞妹傅薇香共同融券賣股,獲利20萬餘元。台北地院認定違反《證券交易法》,考量傅兄妹認罪,今判3人各2年徒刑,緩刑4年,各須支付公庫30萬元,沒收不法所得,可上訴。

檢方調查,宜蘭縣馬賽地區2018年10月間傳出酸臭味汙染,縣政府環保局到場稽核,確認汙染源是東鹼蘇澳總廠,同月7日依違反空污法、水污法及廢棄物清理法,對東鹼開罰400萬餘元,勒令停工,並於同月9日發布新聞稿,東鹼同日發布重訊。

傅春生早於7日就知悉公司被罰,當天晚上把消息告知傅敏郎、傅薇香,讓弟妹在8日透過多個人頭帳戶,融券賣出57張東鹼股票,獲利20多萬元,涉犯《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檢調去年10月發動搜索,約談傅兄妹3人到案,3人均認罪,並將不法所得繳由檢方扣押。

標籤:

留言衝人氣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