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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今天公布房屋稅適用單一自住優惠稅率1%的標準,經排除豪宅,預估將享優惠稅率戶數共312萬5533戶,不適用戶數共2萬6592戶;換言之,全台單一自住房屋中,超過99%可適用較低稅率,合計減稅利益約新台幣23.6億元。
立法院會去年三讀通過攸關囤房稅2.0的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示意圖/中天新聞)
房屋稅條例針對住家用房屋,區分為「自住」及「非自住」,其中「自住」全國限3戶。立法院會去年三讀通過攸關囤房稅2.0的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除調高「非自住」稅率,也明定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排除豪宅)的「全國單一自住」房屋,將享房屋稅率1.2%降至1%的優惠。
至於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現值「一定金額」如何計算,根據財政部今天公布基準草案,直轄市與新竹縣市為一組,其他縣市為另一組,2組適用不同基準,預告期至3月18日。
以直轄市與新竹縣市來說,是將各自轄內房屋現值由高至低排序,將最高1%剔除適用;至於其他縣市,則是剔除最高0.3%適用。
舉台北市為例,轄內全國單一自住有23萬7328戶,剔除1%豪宅、即2373戶排除適用,其餘23萬4955戶適用。以民國112年5月房屋稅開徵資料來看,台北市房屋現值由高至低排序,房屋現值275萬400元(含)以下可適用1%優惠稅率。
不過,財政部賦稅署長宋秀玲強調,等到囤房稅2.0明年5月正式開徵,現值價格是參考113年資料,因此屆時台北市適用的現值基準不一定會是275萬400元。
媒體關切財政部訂定此基準時,為何將新竹縣市與六都歸在一組,宋秀玲說明,以112年資料來看,新竹縣基準為182萬1000元、新竹市為189萬6000元,只低於雙北與高雄市,換言之比桃園、台南、台中都高,可見新竹縣市高價房屋現值,不見得輸給直轄市。
宋秀玲指出,若各地方政府均參考上述基準,訂定轄內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現值一定金額,預估適用房屋稅1%優惠稅率戶數共312萬5533戶;不適用戶數共2萬6592戶,其中直轄市及新竹縣市合計2萬4485戶、其他縣市2107戶;減稅利益約23.6億元。(文/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