薔琵颱風襲台,可能造成災損,財政部已責成稅捐稽徵機關積極協助受災納稅義務人。財政部表示,民眾或商家若因薔琵颱風造成災害損失,記得先拍照存證,事後可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所轄稅捐稽徵機關申請稅捐減免。
財政部說明,受天災影響,個人或營利事業如有發生財產或營業損失,可依規定申請減免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房屋稅、地價稅、娛樂稅及使用牌照稅。
財政部指出,另外,如無法於法定期間內繳清稅捐,可於規定繳納期間內,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延期最長1年,分期最長3年(36期)。

財政部提醒,受災戶減免三步驟:
一是「拍照存證」:第一時間先拍照存證,後清理現場
二是「檢附文件」:損失清單及相關證明文件(受災財物照片、原始取得憑證、維修估價單、受損財物修復取得發票或收據等)
三是「申請減免」: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報請轄區稅捐稽徵機關辦理,或可線上申請。